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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个药品,带量采购启动
- 发布时间:2025-05-29 09:35
170个药品,带量采购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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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个品种带量采购,覆盖22省。
01、170个品种带量采购
近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接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联盟内22省(含兵团,下同)将对此前品种中除国采(含全国联采)重叠的药品剂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和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外的170个品种、248个品规药品展开接续采购(完整清单见文末附件)。
今年参与接续的省份数量明显增加,在此前广东、山西、江西、河南、广西、海南、贵州、青海、宁夏、新疆、新疆兵团等11省的基础上,新增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湖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陕西、西藏,扩充至22省。
此次采购取消了A/B采购单,清单按血液制品、葡萄糖/氯化钠/葡萄糖氯化钠注射剂、其他药品分为三类,分组竞价,覆盖人血白蛋白、非洛地平、倍氯米松等170个品种、248个品规的药品,首年采购期自执行之日起到2026年12月31日。
同品种同一竞争单元申报企业存在以下情形的,可按不同价格申报或仅按同一价格申报:
拟中选规则依然与“量价挂钩”原则下的企业阶梯报价有关。
广东此次未在接续采购文件中重申阶梯报价定义,参考其2021年发布的《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153个药品集团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其他药品A采购单须同时按照2个梯级(第1梯级报价为P1,第2梯级报价为P2)分别报价”。
其中,过评药品、独家药品的P1是对应联盟地区本企业首年预采购量70%的价格,未过评药品的P1是对应不超过联盟地区本企业首年预采购量70%的价格;P2是对应联盟地区本企业首年预采购量100%的价格。
02、大批未中选、未过评产品 面临预警、降价、撤网
对于非中选产品,广东将按价差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预警。
按最小计量单位竞价品种的非中选产品以同品种最高中选价格(如无中选价格的以P2价格)为锚点,高于1.8倍但不高于3倍的,予以警示区挂网并标识为黄标药品警示价格风险;高于3倍的,予以警示区挂网并标识为红标;不高于1.8倍的可在活跃区挂网供应。
按日均费用竞价品种的非中选产品上述“黄线”“红线”分别为日均费用的3倍、5倍。
同品种有过评药品(含参比制剂)中选的,非中选未过评药品的挂网价格需不高于过评药品最高中选价格。
除了广东联盟即将对非中选产品“出手”,随着第十批国采落地,针对国采未中选、未过评的产品的降价、撤网工作本月也在多地密集展开。
5月24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待暂停采购第十批国家集采品种范围内未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名单》和《开展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承诺价集中申报的通知》;5月22日,山东展开第十批国采未中选产品价格调整工作;5月21日,陕西公布第十批国采未中选药品价格调整结果;5月20日,山西发布未供应山西中选药品挂网价格调整通知……
按照规定,如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价申请,一经核实,各省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予以记录处置,并上报国家联采办。
同品种间的价格差异一直是药价治理重点。5月23日,广东就《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文件分化药、中成药、生物类似药,按1.8倍、3倍、5倍为关键点,强调价格“红黄线”。
以集采最高中选价为锚点形成的价差“红黄线”下更多未中选药品的价格需随之下调,集采影响面进一步扩大;针对非集采药品,“红黄线”也使得高价药要随时关注最低价挂网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今年年初由国家医保局召开的“保障人民健康 赋能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司长丁一磊指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央视联合制作的反腐专题片,深刻指出了部分药品价格虚高的重要根源,集中带量采购就是针对这样的行业现象,起到挤出药耗价格虚高水分、减轻群众负担、净化流通环境的作用。
随着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建成,围绕“挤压虚的、支持新的”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还将进一步深化。